我今天才知道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居然只是一本书。而男主,现在正坐在我对面,
明面上是对我的爱心零食发出了拒绝信号,实际上也在暗示我识相点,主动退婚。
因为他的心上人——我往左后方偏头。教室的最后一排角落里,
身穿白色衬衫的“男生”正低着头爬在桌子上奋笔疾书。窗外阳光斜斜铺在他的侧面,
为他镀上一层柔和的氛围光,光是面部轮廓线,就精致的不似凡人。
他的皮肤仿若如雪一般白净,又透着白玉的温润光泽,
唇色因为营养不良而呈现出一种淡淡的粉色。最漂亮的当属他的眼睛,是罕见的金蓝异瞳。
不过此时,他们都被一副棕色美瞳挡在了镜片之下。沈怀希,女扮男装也掩美貌。
真是便宜楚荀了!大概是我的目光过于直白热烈,沈怀希从本子上抬起头,
目光淡淡地朝我这边瞥来。我下意识地露出一个温和友好的微笑,
微微颔首算是和她打了个招呼。她面目表情地又重新拿起了笔,
教室一角瞬间有了岁月静好的温馨感。“喂!你有没有认真听我说话?
”烦人的声音又跳了出来,我不满地瞪了眼楚荀,迅速抓起我的饼干塞进了包里。“你放心,
我今天回去就让我爸退婚,以后再也不会打扰你了!”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教室。
这种不解风情、不懂浪漫的死直男,根本不值得我去巴结讨好!以前是我眼瞎,
以后我再也不傻乎乎的上赶着热脸贴冷屁股了。不过楚荀终究是故事里的主角,
他会不会小心眼地记恨我刚才给他甩脸色?不行,我得找个别的粗大腿抱抱。
脑子里突然浮现出沈怀希那张神颜。和美女贴贴?我十万个愿意!!!【2】好烦!
退婚的事被我爸妈驳回了。他们觉得我是小孩子发脾气,随口一说,事后肯定会反悔。
毕竟之前我还像打了鸡血一样,对楚荀特别上头,天天跑去看他打球不说,
还隔三差五地给人家做小甜点。我嘴皮子都快磨破了,
他们还是不走心敷衍我:“你再多观察观察嘛,要是一个月后你还是不喜欢,
那我和你妈再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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